-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90,000.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 单价限价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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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其他法律服务 需求描述 详见附件 | 90,000.00 元 | 1(件) | 90,000.00 元 |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公告发布之后
-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2025-03-31 17:00:00(北京)
- 无
- 文件必须上传:是
- 文件上传说明:
供应商须在平台上报价并按要求上传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为无效供应商。
备注:
1.供应商线上报价时须上传响应文件一份。
2.采购人将以平台的线上资料作为评判依据。
3.供应商上传的响应文件应按照响应文件编制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规定签字、盖章,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作无效标处理。
- (一)交付时间:签订合同至出具正式尽调报告为止。
- (二)交付地点:璧山区、韩国
- (三)验货方式:
由采购人负责组织验收
- (四)报价要求:
项目实行总价控制,供应商报价总价不超过90000元(含税包干)。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服务费、人工费、交通费、食宿费、保险费、税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 (五)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50%,提交正式尽调报告和相关资料,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50%。
- (一)中标(成交)原则: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 (二)采购异议处理:
(一)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质疑时限、内容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2.1供应商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2质疑项目的名称、采购编号;
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1.2.4事实依据;
1.2.5必要的法律依据;
1.2.6提出质疑的日期;
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质疑答复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2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3.其他
(如有)
(二)投诉
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向璧山国资中心提起投诉。
2.在确定受理投诉后,璧山国资中心7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
- 单位名称:******有限公司
- 联系人:朱丽
- 联系电话:******
- 单位名称:******有限公司
- 联系人:吴老师
-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