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炼化分公司 2026-2027年度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框架(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石家庄******************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 2026-2027年度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框架(框架协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石化街2号。
2.2框架协议有效期:2年(自框架合同生效当日起计)。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标段合同估算总金额: 800 万元(含税)。
2.5标段招标范围: 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委托的石家庄炼化分公司 2026-2027年工程(含检维修)造价咨询服务等[单项工程合同估算额<100万元(含税)],包括但不限于:
协助招标人开展如下项目全过程造价管控工作:工程进度、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经济纠纷的审核等造价咨询工作;负责审核工程结算,并提交结算审核报告(附工程量计算书);编制、审核甲供材料清单(含甲供材审核及主材退库配合工作);配合固定资产清册提交;进行基础工程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结算对比、投资分析;配合招标人进行竣工决算;协助招标人进行设备、材料的询价;按招标人要求派遣人员配合招标人进行 2026-2027 年度工程造价管理服务;检维修项目预结算审核;检维修项目计划估算。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以及配合招标人完成竣工决算、竣工审计,协助招标人处理工程造价纠纷,以及工程实施阶段中的与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工作(编制施工图预算、审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审核材料清单、甲供材核销、现场工程量核定、成本动态管理)等。
2.6本标段确定1名中标人。
2.7本次招标不包含的内容:
中国石化重点项目、重点关注项目及一类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无;
(3)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20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造价咨询项目业绩(单一项目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40万元)。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土木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20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造价咨询项目(单一项目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40万元)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执业业绩。
(2)专业造价工程师(四名):持有土木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须保证两种专业造价工程师均有;2020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造价咨询项目(单一项目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40万元)的相应专业造价工程师执业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
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9月26日 13 时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10月9日 09 时00 分。
(投标人务必在获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超过获取截止时间将不能下载)
(3)投标人应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提示支付标书款。(超过获取截止时间未下载的,不退还标书款)。
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投标人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1日 09 时00 分 。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1日 09 时00 分。
6.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其他
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8.招标人
******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石炼路1号;
邮编:050099 ;
联系人:许涛 ;
电话:0311-****** 0311-******;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岗南路9号燕化宾馆康体楼2楼;
邮编:102500;
联系人:李萍 张旭;
电话:010-******;
电子邮箱:******。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v3/portal/#/)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0.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11.异议受理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 ******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企业管理部 |
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 冯亚军 ****** | 电子邮箱 | ****** |
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线上编辑加盖CA章)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
******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