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为进一步打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一流市场环境,今年我市将持续深化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着力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关键载体、关键主体监管,强化行纪刑联动,严惩弄虚作假、串通投标、不公正评标等扰乱市场秩序、侵害公共利益的问题,请各市场主体依法规范自身行为,共同维护好我市健康有序的招投标市场环境。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郎溪县十字镇新和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EPC;
1.2 ******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郎溪县发展改革委关于郎溪县十字镇新和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改审批(2025)187号;
1.4 ******人民政府;
1.5 资金来源:政府性;
1.6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郎溪县十字镇新和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EPC;
2.2 招标项目编号:LXX-GC-GK-2025081;
2.3 标段划分(如分标段,按控制价从大到小顺序依次划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LXX-GC-GK-2025081001;
2.5 建设地点:郎溪县十字镇;
2.6 合同估算价:******.00元;
2.7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自合同约定开工之日起至本项目整体竣工验收)。(1)设计周期:合同约定开工之日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工作。(2)采购及施工周期:270日历天,由承包人根据工程进度要求,自行安排,但必须满足计划工期的要求。注:各单项工程进度有特殊要求的,中标人须按照招标人的要求组织该单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任务,并在招标人审批的进度计划时间内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2.8 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郎溪县十字镇新和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EPC位于郎溪县十字镇新和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共享文体设施建设、千亩樱花园配套设施提升、水系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庄环境整治提升等。主要招标内容:本次招标中标人负责本项目所需的施工图设计、各阶段图纸审查(施工图图审、过程评审)、竣工图编制;中标人须对原有的设计方案进行优化调整和完善;设计主持、管理、指导;设计与施工的协调;设计成果报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报批报建等工作,并承担项目全部设计责任。承担所有工程材料的采购以及总承包施工、管理工作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承担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9 项目类别:工程总承包(EPC);
2.10 其他:①本项目合同估算价:******.00元,包含建安费及设计费;②本项目采用限额设计,最终结算不得超过中标价,超过部分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③设计费:本项目设计费为固定金额150000.00元,不可竞争;④本项目工程建安费以金额形式进行报价。报价综合了本项目所有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规费以及有关文件规定的调价、税金、一定范围内的风险等全部施工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满足下列任意一项: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依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招标文件能否设置建设工程设计丙级和丁级资质问题的答复》)。(2)施工资质同时具备下列所有项: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工程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投标时联合体双方都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3 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2)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项目经理应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3.4 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2)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 被宣城市各级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行使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执法权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2 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3 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给予明文限制投标[不得承接业务或不得进入(清除)市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所属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3.6 是否接受联合体:
是,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其中设计单位不超过1家,施工单位不超过1家,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有效的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成员的主要权利和义务,投标时应附带联合体协议,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3.7 其他要求:1、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同时须担任施工负责人。根据住建部建办市(2021)40号文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拟任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安徽省二级建造师须执行《关于加强二级建造师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建市函(2024)137号)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外省的二级建造师执行各省、自治区及直辖市最新相关规定。
2、投标单位在职注册建造师配备须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二十八条规定,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职注册建造师专业、人数须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中相关规定,投标资格要求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造师需满足《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委员会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ome查询结果为准。
3.8 是否采用“实名制”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9日09时00分。
4.2 获取方式:本项目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下不再赘述)点击“主体登录”根据相关操作提示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2月19日09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主体登录”进入“参与交易”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9日09时00分。
6.2 开标地点:
******财政局东侧附属楼(郎川大道)二楼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投标人须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不见面开标”,在线参加开标会议。
7.投标保证金
7.1 ******银行递交即可)。
账户一:
******管理局
******银行郎溪支行
账
号:************670
账户二:
******管理局
******有限公司郎溪县支行
账
号:******************
8.发布公告的媒介
******人民政府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其他网站招标公告内容与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不一致时以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为准。
9.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
******人民政府
地 址:安徽省郎溪县十字镇政务新区
联 系 人:江工
电 话:******
9.2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 ******街道中房朗润园北门向西90米
联 系 人:胡工
电 话:******
9.3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管理局
地 ******财政局东侧附属楼(郎川大道)三楼
电 话:******
10.对本次招标提出异议,须通过以下方式递交
10.1 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递交(网址:******)
10.2 异议联系方式
10.2.1 招标人信息
******人民政府
联系人:江工
联系电话:******
10.2.2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
11.其他事项说明
11.1 投标人进行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上传等相关操作,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办理电子保函的相关操作,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宣城市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投标人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相关操作,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宣城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11.2 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技术问题请在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30)拨打服务热线:400-998-0000或******。
附件:
郎溪县十字镇新和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EPC招标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