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岛整治修复工程(项目名称)(项目代码2502-330922-04-01-688148)初步设计已由******改革局以嵊发改(2025)146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已由嵊泗县交通运输局以嵊交(2025)17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嵊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和地方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嵊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海岛整治修复工程竣(交)工质量评定检测(重新招标)(以下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海岛海湾整治修复工程位于嵊泗县,主要内容包括子项目:①海岛整治修复工程箱子岙生态护岸建设工程、②海岛整治修复工程后头湾生态护岸建设工程、③海岛整治修复工程泗礁山岛李插段岸线修复工程及泗礁山岛高场湾海岸线修复工程、④海岛整治修复工程田岙沙滩排水口改造工程。总投资约19088.72万元,建安费用约11140.93万元。各子项目具体概况如下:
1、海岛整治修复工程箱子岙生态护岸建设工程:对嵊山岛箱子岙渔港码头鑫隆至嵊山大酒店段以及污水处理厂门口至登陆艇码头护岸进行生态化改造,修复岸线长度约453.3m,形成面积约2870m2及建设相关配套设施的生态护岸。新建生态护岸在现有直立岸壁的前沿往海侧拓宽,外扩宽度 2~12m。 新建护岸采用高桩墩台结构,桩基采用直径1.2m灌注型嵌岩桩,宽度4.0m以内的护岸采用单桩结构,典型纵向桩间距4.5m,宽度4.0m~9.5m采用双桩结构,典型纵向桩间距7.0m。护岸设置栖息床,栖息床顶部与平台之间设置直径1.0m立柱,立柱与桩基上下对齐。平台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墩台结构,平均厚度1.2m 。平台外侧设置0.8m×0.8m种植槽,种植槽后方设置护栏,平台后方设置0.5m宽度消浪孔,长度2.5m~3.0m。消浪孔周围设置护轮坎,消浪孔顶部设置格栅盖板,下方设置防坠网。水工护岸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设计使用年限50年。概算建安费约2900.77万元。
2、海岛整治修复工程后头湾生态护岸建设工程:在枸杞岛后头湾沿线新建生态护岸,长度约417.4m。新建生态护岸在现有直立岸壁的前沿往海侧拓宽,外扩宽度8.0m。新建护岸采用高桩墩台结构,桩基采用直径 1.2m 灌注型嵌岩桩,平台下方横向设置2根桩基,典型纵向桩间距5.0m,嵌岩桩入中风化花岗岩3.0m。护岸设置栖息床,栖息床顶部与平台之间设置直径1.2m立柱,立柱与桩基上下对齐。平台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墩台结构,平均厚度1.5m。平台外侧设置0.8m×0.8m种植槽,种植槽后方设置护栏,平台后方设置0.5m宽度消浪孔,长度3.0m。消浪孔周围设置护轮坎,消浪孔顶部设置格栅盖板,下方设置防坠网。水工护岸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设计使用年限50年。概算建安费约3863.78万元。
3、海岛整治修复工程泗礁山岛李插段岸线修复工程及泗礁山岛高场湾海岸线修复工程:①海岛整治修复工程泗礁山岛李插段岸线修复工程:沿泗礁山岛李插线进行岸线防护林建设,长度约6440m;建造生态礁石带6处;受损岛体修复11处。②海岛整治修复工程泗礁山岛高场湾海岸线修复工程:对泗礁山岛高场湾约810m砂质岸线进行生态植被修复,涉及面积约24亩。主要实施高场湾沙滩北侧退耕还林,种植固沙防风植被;提升三十八营南侧小沙滩生态绿植。水工护岸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设计使用年限50年。概算建安费约3278.57万元。
4、海岛整治修复工程田岙沙滩排水口改造工程:开展田岙沙滩排水沟顺岸式改造,长度约426m(其中水渠长度350m、步道修复长度76m),北岙沙滩设置渗井1座。概算建安费约627.68万元。
2.1 试验检测服务期:合同签订至所有试验检测服务工作全部完成,通过发包人对试验检测报告的认可,并通过竣工质量评定备案止。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竣(交)工质量评定检测招标设一个试验检测标段,即第JC01标段:实施范围为海岛整治修复工程(包括各子项目①海岛整治修复工程箱子岙生态护岸建设工程;②海岛整治修复工程后头湾生态护岸建设工程;③海岛整治修复工程泗礁山岛李插段岸线修复工程及泗礁山岛高场湾海岸线修复工程;④海岛整治修复工程田岙沙滩排水口改造工程范围内的包括(但不限于)桩基、栖息床、立柱、墩台、种植槽、护栏、消浪孔、护轮坎、格栅盖板、防坠网、排水口改造箱涵、拆除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结构、土石方填筑、铺设表土、绿化等全部工作内容的竣(交)工质量评定检测,出具工程实体检测和外观检查报告,并配合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检测参数及频率按关于印发《浙江省港口工程竣(交)工验收实施细则》、《浙江省航道工程竣(交)工验收实施细则》的通知(浙交〔2021〕9 号)以及有关文件执行。具体检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表。
2.5试验检测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一个试验检测标段,即第JC01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本身或内设机构具有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水运工程结构(地基)乙级及以上或水运工程结构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资质认定证书;并在人员组成结构、业绩、试验检测设备、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
投标人名称和等级应与交通运输部“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的相应机构名称和等级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舟山市数字招标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8181/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下载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4未取得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浙江省统一主体库:****** zj.gov.cn/tspbidder/memberLogin),取得CA数字证书(CA办理网址:******/tcloud/common.xhtml?projld=41,客服电话:******98)。关于舟山市数字招标交易系统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软件公司,客服电话******00或者舟山电子招投标支持群******3。
4.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5年11月30日17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招标人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2月16日 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舟山市数字招标交易系统”(网址:******:8181/TPBidder/memberLogin)”。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证明等材料,投标人无须至开标现场。 开标网址:******:81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系统入口—不见面开标(新))。
5.4 投标人应根据自身硬件及网络条件,提前充足时间以确保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避免出现因上传时间临近投标截止时间发生网络拥堵等意外情况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的风险。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zhejiangnew/index.html)、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嵊泗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嵊泗县菜园镇东海路126号
电 话:******
邮编:202450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嵊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嵊泗县菜园镇奇观路1号
联系人:余工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古墩路701号C座906
邮 编:310030
联 系 人:苏循华、冯杰
电 话:0571-******、******
邮 箱:******
招标人:嵊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1日
标段 | 试验检测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第JC01标段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本身或内设机构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结构(地基)乙级及以上或水运工程结构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 2、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资质认定证书; 4、投标人名称和等级应与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的相应机构名称和等级完全一致。 |
标段 | 业绩要求 |
第JC01标段 | 自 2020年7月 1 日【时间以交工验收证书或备案书(竣工验收评定书或备案书)载明的检测完成日期为准】以来,完成过1项国内沿海港口码头工程的交工或竣(交)工质量评定检测任务。 |
注:1、上述业绩证明应附(1)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2)交工验收证书或备案书 (竣工验收评定书或备案书),两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如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交工验收证书或备案书 (竣工验收评定书或备案书)均无法反映工程规模、技术标准、主要检测内容、完成情况的,应提供发包人(或交通运输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业绩完成时间以交工验收证书或备案书(竣工验收评定书或备案书)载明的检测完成日期为准。
上述资料中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单位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除外,但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有效文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工程规模的解释顺序为:交工验收证书或备案书 (竣工验收评定书或备案书) 、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发包人 (或交通运输部门) 出具的证明材料。
3、若同一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中包含交工质量检测和竣工质量检测的,仅完成交工质量检测而未完成竣工质量检测的,该项业绩予以认可。
4、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调整港口深水岸线标准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2021年第73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指的“沿海港口岸线的范围”是指国内沿海、长江南京长江大桥以下、珠江黄埔以下河段及各入海口门、其他主要入海河流感潮河段等水域内的港口岸线。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备注 |
项目负责人 | 1 |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地基与基础专业和结构专业)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水运结构与地基专业)资格;担任过1项国内沿海港口码头工程的交工或竣(交)工质量评定检测任务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1];自2022年7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根据交通运输部最新公布的试验检测人员信用评价结果,检测工程师个人扣分在40分以下。 |
|
技术负责人 | 1 |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地基与基础专业或结构)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水运结构与地基专业)资格,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根据交通运输部最新公布的试验检测人员信用评价结果,检测工程师个人扣分在 40 分以下 |
|
注: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包括职称证、身份证、试验检测人员资格证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息管理系统公开信息等,以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自招标公告发出后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制件。
2、项目负责人有业绩要求的,应出具相应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无法体现人员姓名和任职的,应提供发包人(或交通运输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调整港口深水岸线标准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2021年第73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指的“沿海港口岸线的范围”是指国内沿海、长江南京长江大桥以下、珠江黄埔以下河段及各入海口门、其他主要入海河流感潮河段等水域内的港口岸线。
标段 | 信誉要求 |
第JC01标段 | 1、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1.4.4项的情形; 2、自2022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 |
注:1、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
2、以上信誉要求不需要投标人提供相关资料。
序号 | 仪器设备名称 | 规格、功能及容量 | 单位 | 最低数量要求 | 备 注 |
1 | 全站仪 | 满足检测要求 | 台 | 1 |
|
2 | 水准仪 | 满足检测要求 | 台 | 1 |
|
3 | 回弹仪 | 满足检测要求 | 台 | 1 |
|
4 | 非金属超声波检测仪 | 满足检测要求 | 台 | 1 |
|
5 | 钢筋保护层测定仪 | 满足检测要求 | 台 | 1 |
|
6 | 基桩超声波检测仪 | 满足检测要求 | 台 | 1 |
|
7 | 涂层厚度测量仪 | 满足检测要求 | 台 | 1 |
|
8 | 涂层粘结力测试仪 | 满足检测要求 | 台 | 1 |
|
注: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承诺函,无需提供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的证明材料。
[1] ************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认定,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