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砂石
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本溪市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资金来源)本溪市林业和草原局,出资比例为 中央预算内资金90.2%,市本级预算资金 9.8%。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砂石料 (物资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本溪市位于辽宁省东部,其地貌特征为******居全省第一、全国前列。本溪现有林地面积1011万亩,占国土总面积的80%。
本溪市地方林业国有林场从设立至今,经过大建设几十年的采伐,林区大的沟系全部修筑过木材运输简易道路,但是因运材而修,路网密度小,道路延伸不到偏远的、林分质量差的林区。随着天然林保护工程启动,林区大面积禁伐,原有的木材运输道路经过多年水毁、塌方、滑坡、杂灌生长,已不能通行车辆或通行困难。近些年随着国家对森林的保护,相继修建一些森林防火道路,但仍然存在路网密度偏低、布局不合理、分布不均、通达不到位等现象。因此,为了基本完善森林防火通道的基础设施建设,基本解决各森林地域的通达问题,本溪市林业和草原局对全域内森林防火道路进行规划,决定实施730.1公里森林防火道路建设项目。
项目的建设地点分别位于本溪矿柱林总场、本溪县、桓仁县、南芬区、明山区所辖林区内。森林防火应急道路总长度730.1公里,其中:新建里程605.2公里(含在原有路基上加铺路面段),改造里程124.9公里。沥青路面里程586.386公里;砂石路面里程143.702公里;漫水桥107座;涵洞1056道;过水路面3367米;挡墙21177.6立方米/6811米;边沟2912.34立方米/5392米
项目地点: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
2.2招标内容:
2.2.1本次砂石材料招标分为3个包件,投标人根据能力进行参与。
包件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包件1 | 浆砌片石 | 10-30cm | m3 | 43500 | |
包件1 | 换填砂砾 | 含泥量≤5% | m3 | 49250 | |
包件1 | 级配碎石 | 5-30mm | m3 | 45160 | |
包件1 | 砂石 | 0-30mm | m3 | 36348 | |
包件2 | 级配碎石 | 5-30mm | m3 | 7770 | |
包件2 | 砂石 | 0-30mm | m3 | 2700 | |
包件3 | 砂石 | 0-30mm | m3 | 3582 | |
(各包件送货地详见招标文件相关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材料销售或经营等 相关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财务能力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有较强的融资能力。
(4)信誉要求:投标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5)其他要求:必须是******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2 出口管制合规。投标人知晓招标人被美国政府列入贸易管制名单的情况,承诺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给招标人的产品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招标人从投标人获取产品的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5 每个投标人能参与多个包件 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包件。
3.6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2 月 08 日 09 时00分至 2025 年 12 月13日 09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招采网”(网址:******)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参与投标。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参与投标。
未注册“中交招采网”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中交一航局大连分公司,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2 月 28 日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招采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交招采网”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开标
6.1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交招采网”线上开标, 不举办 现场开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交招采网” 上发布。
8.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非一级集采目录物资,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综合评标法。
9.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10.合同主要条款
10.1 付款条件: 材料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每月20日办理结算手续,乙方开具国家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予甲方后,甲方次月支付该笔结算金额的70%,剩余已结算货款金额的27%视甲方资金情况支付,余下已结算货款金额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对应使用的工程部位验收合格后进行返还。
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电汇方式、E信通、信用证、供应链金融等,以非现金形式支付的,甲方不承担贴息费用。
10.2验收方式: 按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实际完成工程量(断面方)计算。
10.3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11.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 大连分公司******办公室
举报电话: 0411-******
12.中标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12.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12.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13.其他
无 。
(注:可根据项目情况简述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14.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有限公司
地 址: ******服务中心8#楼
邮 编: 300452
联 系 人: 许昌龙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2025年 12月 08 日
物资信息
设备物资名称:砂砾石 设备物资说明:浆砌片石 数量:49250 单位:立方米
设备物资名称:级配稳定碎石混合料 设备物资说明:砂石料 数量:45160 单位:立方米
设备物资名称:级配稳定碎石混合料 设备物资说明:砂石料 数量:7770 单位:立方米